石家庄印发汽车贸易园区支持政策措施
[ ] 日前,石庄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庄市贸易园区支持政策措施》,适用范围为2023年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新规划布局建设的贸易园区,自印发日起实施,有效期截至2025年1月31日。其中提出,给予入驻4个贸易园区的销售企业一定时间的免租期,免租期截至2024年1月31日。自2024年2月1日起,租金减免事宜由销售企业与园区运营方协商确定。
●石庄市贸易园区支持政策措施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区临建、违建拆迁整治决策部署,确保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新规划建设的贸易园区平稳健康运营,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给予入驻4个贸易园区的销售企业一定时间的免租期,免租期截至2024年1月31日。自2024年2月1日起,租金减免事宜由销售企业与园区运营方协商确定。(责任单位: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政府,4个园区建设运营单位)
二、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对入驻4个贸易园区的销售企业缴纳的场地租金(含税、票)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元/�/天。(责任单位: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政府)
三、根据入驻4个贸易园区的销售企业实际租赁面积,按照0.25元/m2/天的标准,给予销售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截至2025年1月31日。所需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政府)
四、结合销售旺季,组织入驻4个贸易园区的销售企业,开展不少于2次的消费促进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鼓励入驻4个贸易园区的销售企业,按照主机厂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本着“一店一特色”的原则,经有关部门同意后,进行装修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政府,4个园区建设运营单位)
六、优化途经4个贸易园区的公交路线,为消费者提供通行便利。(责任单位:市交投集团)
七、各区政府对贸易园区现有的优惠支持政策措施继续执行;与市级政策措施有重叠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责任单位: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政府,4个园区建设运营单位)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范围为2023年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新规划布局建设的贸易园区,自印发日起实施,有效期截至2025年1月31日。(编译/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