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有限起诉某公司网络侵权案维持一审判决:公开道歉并赔偿500万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宋豆豆报道
8月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东风日产方面获悉,东风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千里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里”)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千里删除以“牛实验室”账号在抖音平台上发布的有关“全新一代奇骏型”系列的全部视频(含文字、配图、视频和用户评论),并以视频方式或文字方式,向东风有限公司公开道歉,道歉内容置顶保留30天,并赔偿东风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
维持一审判决,公开道歉并赔偿500万
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期间,千里旗下抖音账号“牛实验室”针对东风有限公司东风日产发布了多个负面短视频,视频的标题或内容明显带有侮辱、诽谤、贬低及丑化东风有限公司东风日产相关产品的意思表示,对东风有限公司的商业信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东风有限公司将北京千里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诸法庭,一审法院于2022年1月立案受理,并在经过调查取证后,于2022年12月依法判决东风有限公司胜诉,千里删除案涉视频并公开道歉,同时赔偿东风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千里不服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于2023年2月立案,在经过调查取证后,于2023年8月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判决文书显示,科技公司发布的视频存在不实内容及有失公允的评论:科技公司就东风公司生产的案涉型发布了53条视频,包括直接对东风公司生产的型新奇骏产品性能、装饰工艺、售后服务等发表贬损性言辞;视频中通过开放性、疑问式语句引导社会公众对新奇骏辆产生负面性看法;通过在评论区发表评论、点赞等方式,引导不特定观众对新奇骏辆的性能、品质发表片面性评论,从而对其他观众产生误导。
根据判决文书,科技公司的视频中带有明显贬损含义的词语以及未经核实的负面信息,间接或直接指向东风公司及其奇骏辆,对东风公司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进行诋毁。且科技公司通过抖音账号密集、持续发表带有负面评价内容的行为,已经脱离了基本客观事实和所负有的容忍限度,超出了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和正常舆论批评监督的范畴,该违法行为必然造成东风公司名誉受损,对其经营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法院审理认定,从微观方面,东风公司的实际损失,体现在既有的及潜在的网络用户在观看科技公司的抖音视频后,不会选择购买东风公司的产品,从而导致东风公司销售收益的减少;从宏观方面,科技公司的行为,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损害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违法律和商业道德关于诚实守信的要求。因此,科技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结合本案的具体证据,将赔偿数额酌情认定为500万元。
这或是迄今为止赔偿金额最大的企诉自媒体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更多企走上“维权”路
事实上,企正在以或千万悬赏或百万索赔等多元方式迎击网络上的恶意抹黑信息。自今年3月一、东风、长安、长城、比亚迪、吉利等14企联合发起“关于抵制行业网络水军的联合倡议”以来,头部企对网络水军和自媒体的“打击”正在升级。
7月25日,长城称,长城已正式启动针对“向北不断电”、“向东北”、“大眼哥说”、“正能量爱国说”、“只投龙头BYD”、“电电加电聊电”六个账号的诉讼程序,鉴于六个账号均存在涉嫌严重侵权行为,长城将向上述账号运营主体分别索赔200万元-500万元。
此前一天,比亚迪法务部发布首条微博称,新浪微博用户“龙猪-集”长期发布大量不实信息,恶意诋毁、贬低侮辱比亚迪,对比亚迪品牌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对此,比亚迪收集、固定了大量证据,向有关部门反馈了其涉嫌黑公关的线索,并决定正式起诉“龙猪-集”,要求其删除相关侵权言论、公开道歉并赔偿500万元人民币。
除了长城和比亚迪以外,面对网络造谣和恶意传播等现象,越来越多的企上岗营业。蔚来、小鹏、特斯拉、理想、零跑等已将法务部推向前台,以更为主动、强硬的姿态迎击网络上的恶意抹黑信息。
有法律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自媒体、网络水军的传播效果和负面影响往往是指数级别的,这种诋毁或者诽谤行为,往往会对“被黑”的企或者品牌带来形象的严重损害,尤其是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当下,企更是要关注自身的名誉权,受到名誉侵权的企业,也应该积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这不仅是企对自己的名誉和品牌负责,也是对消费者负责,更是对社会公众负责,否则,这种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虚假信息满天飞,会让消费者真假难辨、陷入错误认知,同时会严重扰乱正常的消费市场,最终为此买单的是每一个消费者和社会公众。
对于企的索赔和诉求,前述人士认为,企的维权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也面临一些挑战。从定性方面来讲,如何举证证实自媒体构成名誉侵权行为?从定量方面来讲,包括损失赔偿的认定,尤其是在证明因自媒体侵权行为给企造成的损失这两者间的因果关系的举证等方面,企确实是有一定的举证难度。
“虽然企维权面临一些挑战,但是从定性角度来讲,司法机关会从主观过错、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后果大小,包括自媒体的主观动机、具体侵权手段、传播范围以及给企造成的损害后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作出认定;从定量角度,司法机关会从企因名誉侵权行为造成的客户退订、产生的维权成本等损失以及知名企业对商誉和品牌的维护成本、广告宣传投放费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从而作出损失赔偿额度的认定。”前述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