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能人才培育出“新招”:高技能人才配置纳入重大项目招标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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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郑玮  广州报道

1月9日,《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文正式对外公布。作为广东下一阶段加快培育高技能人才的“路线图”,《实施意见》聚焦领军人才培育、产业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改革等关键领域推出21项政策。

其中,针对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意见》明确,广东将每年评聘选树一批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并通过提供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等多种方式,帮助高技能领军人才解决住房问题,进一步提升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同时强化青年高技能人才储备,形成梯次培育格局。

数据显示,目前广东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193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657万人,占比34%。但相比于广东全省超7000万就业人口,技能人才结构与产业升级需求间的缺口仍然存在,随着2024年多领域进一步加速催生新质生产力,广东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将更为迫切。

为进一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此次也将人社、教育、工信等多部门列为相关人才政策实施主体,从多环节着手,推动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人才培养载体更好地承担起技能人才培育责任。

其中,《实施意见》明确,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人力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学徒培养培训效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重要内容,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应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质评估的重要因素。

形成高技能人才梯度培育格局

在各行业、区域人才结构中,具备引领性、创造性的领军人才无疑是“皇冠上的明珠”,也是各类企业争相挖掘的关键人力本。因此,此次《实施意见》也将强化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列为重点政策方向一。

其中,针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选拔,《实施意见》明确,将每年评聘选树一批在技术技能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本地区、本行业公认具有高超技能、精湛技艺的首席技师、特级技师。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通过名师带徒、技能研修、技术交流等形式,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力度。

为进一步提升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实施意见》明确,高技能领军人才按照属地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落实待遇,并将通过提供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等多种方式,帮助高技能领军人才解决住房问题。同时,鼓励各地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并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在产业人才培育与评价机制改革领域,《实施意见》则将广东人社部门近年推出的建设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开展学生学徒培养等特色做法纳入“政策工具包”,再次强调要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强化职业院校基础作用,支持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推动院校与产业人才培养机制相衔接,以此进一步培育壮大位于人才结构“腰部”的青年高技能人才群体。

具体来看,《实施意见》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做好高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并鼓励各类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独、合、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同时,进一步优化调整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紧密对接产业链、人才链构建专业体系,推动技师学院扩大技师培养规模。

多部门联动建设技能生态链

近年来,随着产业一线技术变革持续加快,技能人才结构性短缺与过剩并存、培养体系滞后于产业需求等新挑战不断涌现。为此,《实施意见》从构建技能生态机制、建设技能生态链、培育技能生态区等角度着手“破题”。

其中,构建技能生态机制即在广东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出标准、出岗位、出师傅,院校出学生、出教师、出教学源,政府出政策、出金、出管理,建立以产业岗位标准为引领、以院校学生和教学源为基础、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为纽带的产教评技能生态机制。

广东技能人才培育出“新招”:高技能人才配置纳入重大项目招标要素

具体措施包括,支持技能生态链企业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面向行业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从而为产业发展提供稳定的技能人才。

作为广东省首批“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培育单位,广集团培训中心副主任王友标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目前广集团内部技能人员规模已达8万人,现阶段人才需求主要集中在电气化、智能化、数字化、共享化等前沿领域,随着行业人才竞争加剧,未来广集团还将进一步投入技能生态链建设,为企业未来发展进一步丰富人才储备。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依靠链主企业拓展“技能人才池”外,此次《实施意见》也明确将教育、工信等部门同步纳入相关人才政策实施主体,从多环节着手推动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人才培养载体更好地承担起技能人才培育责任。

其中包括,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人力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学徒培养培训效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重要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情况,作为各类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此外,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还应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质评估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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