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非营运传统能源车置换新能源车最高奖励8000元
快科技8月29日消息,近日成都市商务局印发了《鼓励将传统能源更换为新能源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将对2022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期间在本市将传统能源更换为新能源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置换奖励。
对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辆报废,且在成都市购置并上牌新能源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个人,按照淘汰报废辆类型为大型、中型、小型载客分别给予8000元/辆、5000元/辆、2000元/辆的标准给予置换奖励。
鼓励营运类老旧提前淘汰,前期,成都出台了《成都市加快推进营运老旧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方案》,对2023年至2025年在成都市提前淘汰的营运老旧实施财政奖励补贴,最高可达8000元。
本次非营运类传统能源更换为新能源奖励政策细则具体如下: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置换奖励?
将在本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辆报废,且在本市购置并上牌新能源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和个人。
二、申领条件是什么?
申领人(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淘汰报废辆为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载客。
2.淘汰报废辆需在成都市有质的报废机动回收企业报废注销,并取得我市《报废回收证明》和《机动注销证明》。
3.辆报废注销后,申领人(单位)需在我市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新并登记上牌。
4.淘汰报废辆与新能源新所有人(以下简称主)需为同一自然人(单位),且报废和购买新均需在2022年8月6日至2027年8月5日期间完成。
5.旧淘汰报废日期以《机动注销证明书》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新购买日期以机动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三、申领人(单位)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1.在我市取得的《报废回收证明》和《机动注销证明》。
2.在我市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新取得的机动销售统一发票。
3.完成辆登记上牌,取得的《机动登记证书》和《机动行驶证》材料。
4.辆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供主身份证(上传扫描件)、主本人个人银行储蓄卡(上传扫描件);辆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上传扫描件)、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经办人身份证(上传扫描件)。
四、申报流程是啥?
为方便符合补贴条件的主享受奖励政策,申报流程将全部在线提交。主在申报受理期内,通过“蓉e行”小程序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审核后,对主兑现置换奖励。具体受理时间及申报流程将在近期另行公告。
五、相关说明
(一)载客。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类型》(GA802-2019)中表1《机动规格分类》规定,大型载客指长大于或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载客;中型载客指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小型载客指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但不包括微型载客。
(二)有质的报废机动回收企业以四川省商务厅官网公布的《四川省已取得质认定的报废机动回收拆解企业名单》为准。